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3-13 14:49

  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中心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的通知》等管理要求,对2023年第四季度我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含派出机构)审批、审查的项目和规划环评文件,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

  联 系 人:顾昉

  电话传真:0591-83588763

  电子邮箱:fjhpzx@163.com

  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

  2024年3月12日

序号

编制单位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平均

分数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73.5

0

2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

70.0

0

3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1

68.5

0

4

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67.3

0

5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7.0

0

6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

1

67.0

0

7

福建金中闽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

66.0

0

8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3.5

0

9

福建省中楠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62.5

0

10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

62.5

0

11

福建维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61.5

1

12

泉州市正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0.5

0

13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

60.5

0

14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58.9

3

15

福建省谦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56.6

2

16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54.0

1

17

漳州市展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52.5

1

18

天进(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52.0

1

19

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51.8

2

20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50.0

1

  省内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备注: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省外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序号

编制单位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平均

分数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深圳市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65.8

0

2

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60.5

0

3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58.5

1

4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

54.0

3

5

北京环宇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不合格

0

  备注:北京环宇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复核的环评文件分数虽然合格,但未提交复核材料,按规定复核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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