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4-25 18: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2426日-202255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1-88367055 87868378(传真)

  电子邮箱: hp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350003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备注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

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三钢集团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闽经信函产业文〔2017〕117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闽工信函新材〔2021〕512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新疆100万吨钢铁产能确认的复函》(闽工信函新材〔2022〕30号)和《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工信备〔2021〕A130031号),通过产能置换实施扩建,扩建至炼铁产能233万吨/年、炼钢产能265万吨/年,产品主要为高线、棒材、H型钢。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工程及改造工程。

1)拆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座50吨转炉、1台4机4流矩形坯连铸机、1台5机5流矩形坯连铸机、1条20万吨/年水渣微粉生产线以及钢渣一次热泼处理线。

2)新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和公辅工程。

主体工程:1座200平方米烧结机,1座1250立方米高炉(配套煤粉喷吹装置、BPRT装置、除尘装置)、1座120吨转炉、1座110吨转炉(配套2座吹氩喂丝站、1座120吨LF精炼炉、1座110吨LF精炼炉、1台五机五流异型坯连铸机、2台七机七流方坯连铸机以及煤气回收、除尘装置),1条H型轧钢生产线。

公辅工程:1座2号封闭料库、2套55MW煤气发电机组(现有保留的25MW煤气发电机组备用),1条120万吨/年水渣微粉生产线(现有保留30万t/a水渣微粉线备用),钢渣一次处理(热焖)线以及废钢加工中心等。

3)改造工程主要是将现有3号半封闭料棚和钢渣二次处理车间改造为全封闭形式。

一、废气处理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场工序:卸料废气、受料废气、转运除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

2)烧结工序:烧结机头烟气采用“机头烟气循环技术+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法+覆膜滤料布袋除尘+SCR脱硝”治理技术;烧结配料废气和烧结机尾废气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

3)炼铁工序:高炉矿槽、出铁场及煤粉制备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炉煤气采用“重力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物理吸附干法脱硫”净化;高炉热风炉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作为燃料+低氮燃烧工艺。

4)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采用LT干法除尘+旋流脱水器处理,转炉二次烟气、转炉三次烟气和铁水预处理烟气等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

5)轧钢工序:H型钢加热炉燃用净化后混合煤气(精脱硫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转炉煤气),辅以低氮燃烧技术;BD精轧和串列精轧除尘采用旋涡式湿法处理工艺。

6)富余煤气发电:2座煤气发电燃气锅炉燃用净化后混合煤气(精脱硫净化后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转炉煤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净化技术处理工艺。

7)固体废物处理工序:废钢切割烟气、水渣微粉粉磨尾气、钢渣加工等除尘系统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钢渣热焖除尘采用喷淋塔+湿式电除尘技术处理。

采取以上废气处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超低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部分指标优于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其中20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8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40毫克/立方米;1250立方米高炉热风炉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H型钢加热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00毫克/立方米;烧结配料、烧结机尾、高炉矿槽、高炉出铁场、高炉热风炉等除尘系统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毫克/立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的氟化物、二噁英排放优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要求,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1.8毫克/立方米和0.4TEQ纳克/立方米;110t转炉和120t转炉的一次、三次烟气、废钢处理废气、钢渣处理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优于《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排放浓度限值均为10毫克/立方米;水渣微粉废气颗粒物排放优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为10毫克/立方米。上述限值作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日常环境监督执法的依据。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近期(2025年前)大宗物料采用水运+国六/新能源汽车运输;远期(2025年后),大宗物料全部采用水运+廊道运输。产品中涉及汽车运输的全部采用国六/新能源汽车。原料场料库及料棚均为全封闭结构,场地地面全部硬化,并配备干雾或喷雾抑尘装置,料场出入口采用电动门,料场出口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设施。厂内块状或粘湿物料均采用封闭皮带通廊、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汽车输送(装卸车采用加湿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采用气力/罐车输送。各产污环节的无组织控制措施均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要求。

监控设施:

烧结机机头、机尾、高炉矿槽、高炉出铁场、转炉二次、铁水预处理烟气、煤气发电燃气锅炉烟气的排气筒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料场出入口、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炼钢车间顶部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在厂区主要货运道路及原料库/料棚、烧结、高炉、石灰、钢渣处理等重点区域布设6个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立全厂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罗源闽光应提请并配合罗源县政府和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针对金港工业区钢铁产业布局,设置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935立方米/天,依托产能置换一期工程建设的生产废水站处理(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采用“格栅+调节沉淀+高密度澄清+气水反冲洗+V型滤池+深度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标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6.2立方米/天,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金港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回用至宝钢德盛生产使用,不外排。

铊污染控制:该项目属涉铊企业。报告书认为,项目选用低硫矿,因此原料中铊元素含量较低;项目采用半干法脱硫,无脱硫废水产生,铊主要进入烧结的脱硫灰渣中。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评要求企业应选用低铊原料(原料中铊的含量不得高于1.6mg/kg),并加强对矿石原料和生产废料铊成分的检测分析,建立涉铊原料和涉铊废料的铊元素含量台账;对雨水排放口进行铊含量定期监测。

三、固体处置措施:项目运营后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原料场除尘灰、烧结机头重质除尘灰、烧结机头轻质除尘灰、烧结其它除尘灰、炼铁其它除尘灰、炼钢除尘灰、废钢处理除尘灰均采用气力输送/气排罐车送烧结配料利用。钢渣处理除尘灰泥返回原系统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轧机湿法除尘渣均采用汽车送烧结配料。烧结机头烟气脱硫灰通过气排罐车部分送水渣微粉线配料,部分外售。废钢经废钢处理中心加工后返炼钢转炉利用。烧结机头烟气脱硝废锰基催化剂、高炉煤气精脱硫废吸附剂(硅铝酸盐晶体)、除盐水站反渗透滤膜、其它废除尘布袋(不含高炉煤气净化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高炉水渣经水渣微粉线生产水渣微粉外售利用。钢渣、铸余渣、精炼炉渣经钢渣处理中心处理回收废钢回用于转炉炼钢,尾渣外售利用。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2)废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回收利用。重力除尘瓦斯灰、布袋除尘瓦斯灰、高炉煤气净化废布袋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应按照危废管理。

3)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专业公司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各生产设施经过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厂房隔音、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后减少噪声排放。报告书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不超过65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不超过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

五、土壤及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将拟建工程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拟建工程重点防渗区主要是烧结脱硝区氨水罐区、发电脱硝氨水罐区、炼钢连铸、轧钢、高炉冲渣及钢渣等浊环水处理系统水池底板及壁板,初期雨水池底板及壁板等。重点防治区的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主要是事故应急池水池底板及壁板,废钢处理中心地面,钢渣一次处理(热焖)、二次处理地面,2号封闭料库地面,3号封闭料棚地面,水渣微粉生产线地面,柴油站储罐地面(承台式)。《报告书》提出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进行设计,防渗层的渗透量,防渗能力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第5.3条等效”。

简单防渗区为炼钢连铸区地面、烧结机区地面、高炉区域地面、煤气发电区地面及H型钢生产线区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在场区布设3个地下水水质在线监测井,在线监测因子为pH、氟化物、六价铬、镍、铁。定期监测氨氮、NO3-(硝酸盐)、NO2-(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总硬度、铅、镉、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SO42-(硫酸盐)、铊(TI)和氯化物。土壤跟踪监测在厂址上下风向设置2个点,监测因子包括pH、铅、汞、砷、镍、镉、铜、锌、铊、六价铬、二噁英。

六、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按照规范要求,对有毒、易燃易爆气体贮存和使用装置上配套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和报警器,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

第一级:按规范在烧结脱硝氨水储罐区域、发电脱硝氨水储罐区、柴油储罐区及除盐水站酸碱储罐区域设置地沟、围堰、收集池等,罐区地面及围堰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定期检修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防止跑冒滴漏。

第二级:厂区事故应急池。环评核算全厂风险单元单次最大事故废水量为1090.4m3,在厂内煤气柜区域设置1座容积12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单独敷设事故管网,收集煤气柜、发电脱硝氨水罐区、除盐水站酸碱罐区等风险单元事故废水;同时依托产能置换一期工程建设的1座3000m3的事故应急池,单独敷设事故管网收集柴油储罐、烧结脱硝氨水罐区风险单元事故废水。

第三级: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金港工业园区拟在罗源闽光西北侧建设3000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可通过柴油泵将事故废水排入公共事故应急池。园区承诺公共事故应急池在罗源闽光项目建设完成前建成。

七、碳排放影响及防治措施:环评按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开展碳排放源强核算。CO2主要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净购入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扣除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经核算,全厂碳排放总量为4015549.40tCO2,碳排放绩效1.52t/t产品(产品以粗钢计)。项目碳排放水平与国内外部分同行业相比处于先进水平。

本项目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村庄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的调查表或电话等反馈意见。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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