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5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8-05 2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288日-2022812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18836705587868378(传真)

  电子邮箱:hp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35000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备注

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整治工程

福州、三明、南平、宁德

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闽江水口至沙溪口航道起自水口水电站,终至沙溪口铁路桥,全长114.66km,途径福州市、宁德市、三明市和南平市。其中水口至南平延福门航段长95.22km,航道等级为IV级,满足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闽江干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南平延福门至沙溪口铁路桥航段长19.44km,航道等级为V级,满足500吨级(吃水不超过1.6m)闽江干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航道建设标准:水口至南平延福门航段2.7m(水深)×55m(航宽,单线宽30m)×300m(弯曲半径),南平延福门至沙溪口铁路桥航段2.1m(水深)×50m(航宽,单线宽25m)×220m(弯曲半径),沙溪口船闸门槛最小水深2.5m,明渠段水深2.0m;通航保证率90%

该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沙溪口船闸技改工程,沙溪口坝下脱水段航道整治工程,锚地、停泊区工程,疏浚和清礁工程,以及新设、改造航标设施等导助航工程。

 

一、水环境质量:施工期的疏浚、清礁以及抛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会导致局部水域悬浮物含量的增加。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采用船上配备的储污水设施进行收集和贮存,再回岸处理,项目施工采取优化了施工方案,爆破炸礁改为机械破碎工艺,浮标、锚地工程由现浇混凝土改为预制安装;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疏浚和清礁作业,精准定位,严格控制作业范围;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控制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明渠、壅水坝工程及鲤鱼洲头部左汊边滩疏浚清礁采用设置围堰施工,施工完毕围堰拆除前向上游电站申请停水配合,合理分段拆除,最大限度减少对水域的扰动;停泊区灌注桩施工设置泥浆沉淀设施。营运期维护性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进入水体,造成水中悬浮物含量的增加,营运期维护性疏浚量、疏浚范围较施工期小,水环境的影响要远小于施工期。营运期过往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应分别经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排入接收设施,不得在项目所在水域内排放。

二、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优化了施工方案,爆破炸礁改为机械破碎工艺,浮标、锚地工程由现浇混凝土改为预制安装,实际疏浚清礁量小于设计阶段;施工前编制了环境保护方案,按规定向属地海事主管部门申办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疏浚和清礁作业,严格控制了作业范围;施工初期利用机械破碎设备的噪声来驱赶鱼类离开,再进行破碎施工。对因项目建设造成的底栖动物和鱼类资源的损失,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底栖动物(虾类和环棱螺等)、鱼类资源(重要的经济鱼类如以滤食性的鱼类鲢鱼、鳙鱼为主,并搭配少量刮食性和吃食性的鱼类)的方式使资源得到补偿。制定并开展营运期水生生态监测计划,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营运后三至五年内对沙溪口坝下(鲤鱼洲)、土目洲等相关河段,针对浮游动、植物和底栖动物及生境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三、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船舶、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本项目营运期间,船舶正常行驶时船舶噪声衰减至60dB(A)的距离为40m,衰减至50dB(A)的距离为126m;船舶鸣笛的瞬间噪声值较大,一般在100dB(A)以上。报告书预测,营运期各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停泊区运行调度管理要求,船舶进入停泊区、锚地时需逐一停靠且不存在同时有船舶停靠和驶出的情况。沙溪口坝上停泊区船舶停靠或驶出时,对距其186m的浆甲村的噪声贡献值约为41.9dB(A),叠加现状值后昼夜声环境质量均达标;斜溪锚地艘船舶停靠或驶出时,对距其180m的斜溪村的噪声贡献值约为41.6dB(A),叠加现状值后昼夜声环境质量均达标。沙溪口坝下停泊区和八仙锚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较小。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在航道两岸居民密集区,设置警示标志,减少夜间鸣笛;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加强对停泊区、锚地处的船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本项目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疏浚、清礁弃渣和船舶垃圾。坝下整治工程明渠段疏浚、清礁弃渣首先回填到明渠出口下游深潭,其余回填至明渠右侧;下游停泊区、航道上的疏浚、清礁弃渣运至土目洲附近深潭,均不上岸;施工船舶垃圾统一收集后,回岸处理。营运期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禁止向内河水域排放船舶垃圾。船舶应当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者实行袋装,按照《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航道维护产生的疏浚物综合利用。

五、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航道运输货种主要有水泥、水泥熟料、矿石、钢材、废钢、粮食、铁矿石、板材、集装箱等,禁止危险化学品、粪便、油类等运输,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船舶和营运期航运船舶燃料油泄漏可能导致的事故性溢油风险。施工期间实行水上交通安全管制,设置警告标识,施工船舶配备吸油毡、吸油片、吸油拖缆等应急物资,同时依托延福门、夏道和水口码头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营运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要求应急预案中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布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充分考虑与地方政府、海事管理部门等应急预案相衔接,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布设:本项目可依托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主要集中在3处救援码头,分别是延福门、夏道和水口,建议在水口镇养殖区附近增设2处应急物资储备点,1处可设置在黄田镇松峰水域,另外1处结合《南平港总体规划》布设在三山作业区附近,尽可能降低事故溢油风险。应急物资建议参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要求配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主要通过张贴公告、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的方式开展环评公众参与。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和网上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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