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下洋镇北苏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相关技术审查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55、87868378(传真)
电子邮箱:hp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35000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永春县下洋镇北苏坂水库工程 |
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新坂村、涂山村及三明市大田县济阳乡济阳村 |
福建省永春鑫丰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苏坂水库工程枢纽布置主要由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取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开发主要任务主要为供水、灌溉。水库总库容为63.5万立方米,工程规模为小(2)型水库,拟定拦水大坝坝型堆石自密实砼重力坝,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坝顶长度130米,最大坝高38米,坝宽4.0米。工程总投资8740.85万元,环保投资437.632万元,不含水库至水厂供水管道、泵站等供水工程及下游灌溉渠道建设。 |
(1)水资源与水文情势:工程运行后,提高了区域供水、灌溉保证程度及水资源利用率,坝下水文情势发生改变,坝址处下泄水量较天然流量减少,水库水温结构为稳定分层型,下泄水温低于天然水温。主要保护措施:非汛期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14立方米/秒,汛期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28立方米/秒,同时水库运营过程应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防洪抗旱总体安排进行生态流量下泄,但不得低于0.014立方米/秒;在大坝坝后供水主管上设置生态放水支管泄放生态流量,并配套流量在线监测设施;采取分层取水措施减缓低温水下泄影响。 (2)水环境:水库运行后,库区水质可达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可达Ⅱ类标准要求,总氮可达Ⅲ类标准要求;期蓄水期库区水质处于轻、中度富营养化水平,运营期各典型年处于中营养化水平;运营期坝址下游河道水质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主要保护措施:做好库区清理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并提升供水水源水质,下洋镇人民政府将尽快开展苏坂水库上游污染源综合整治,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水生生态:大坝建成后,原溪流生态环境发生变化,水生生物的群落结构也将发生改变。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导流措施;运营期预留资金,实施人工增殖放流。 (4)陆生生态:工程实施将造成植被损失,导致动物栖息地减少,并对其造成惊扰。主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占用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范围内保护植物红豆杉(9株)采取保护性移植,占地外的保护植物红豆杉(2株)采取就地保护措施;落实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对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5)其他:项目实施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环境风险等,将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期不得进行爆破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等防治扬尘、噪声措施;按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危险废物等固废;施工区设置导流沟,利用基坑排水集水池作为事故集水池;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及危险废物管理,柴油储存设施设置围堰及防渗措施,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水库汇水范围内道路严格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撞护栏、导流沟管、事故应急池、视频监控。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永春县下洋镇北苏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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