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环境问题入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活动,用心用力倾情解决基层困难事,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
治理后的洁净海湾
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住建、水利、海洋渔业等12个省直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综合采取考核、通报、帮扶等措施,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列入党政目标责任书,逐级压实海漂垃圾治理属地责任。在省级帮扶指导下,福州、厦门、漳州市委市政府率先研究出台“湾(滩)长制”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保障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成效。
强化源头治理,实行行业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加强行业垃圾管控治理和源头减量。海上持续推进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加强海上船舶垃圾接收监管;陆上结合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河长制工作强化水岸联动,加强沿海沿河垃圾日常清理及巡查管护。
自动化海上环卫船
环卫工人清理海漂垃圾
强化机制建设,组建海上环卫。沿海各地结合地方实际,研究配套设立地方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建立完善“海上环卫”机制。厦门市成立市海上环境卫生管理站;宁德市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全市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工作;漳州市授权漳州环境集团组建“海上环卫”队伍;福州、泉州、莆田市均部署沿海县区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海上环卫”队伍组建,目前福州罗源县、莆田秀屿区已基本组建到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指定区旅游集团负责景区沙滩岸线保洁,其余岸线正在研究“海上环卫”队伍组建工作。
海上环卫清理前后岸段监控图像
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智慧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海漂垃圾智慧治理模式,加快推进海漂垃圾智能监管项目,完成首批42个重点岸段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持续组织无人机航拍巡查,结合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生态云等科技手段和信息化平台,指导、服务和督促沿海地区精准治理海漂垃圾。
海漂垃圾智慧治理纳入生态云平台
2021年上半年,全省清理约3.2万吨海漂垃圾,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同比下降30-50%,海洋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景象逐步呈现,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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