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树立新风正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打造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建设先行示范区、守护八闽生态美”为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以主题实践活动、行业监管执法为载体,打造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 “名片”,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明确——
按照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开展打造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
(一)宣传推广阶段
要认真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的宣传和实践活动,积极将“名片”内容、要义解读等在所属刊物、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布,通过集中宣传,展现“名片”、展示承诺,主动接受服务和监管对象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报道和传播打造“名片”的典型做法和事例,使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牢记的“座右铭”。
(二)集中践行阶段
1.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围绕打造“名片”活动,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积极组织面向群众、服务基层、排解难题的“名片”践行活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亮出服务清单、亮出“名片”,切实让新风正气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
2.融入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打造“名片”活动,按照省委文明办将打造新风正气福建“名片”组织开展情况纳入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设,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和服务质量。
3.融入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打造“名片”活动,深入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青妇等组织要扎实开展岗位建功立业活动,争创“五一劳动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推动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擦亮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
4.融入行业监管执法。围绕打造“名片”活动,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亲清”服务,推出更多、更实用的高频事项“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推动全系统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开展环境信用动态和应约评价,做好环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信用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营造守信氛围,不断引领和增强市民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聚焦噪声废气扰民、黑臭水体等问题,开展“静夜守护”等“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深化重复信访、信访积案攻坚治理,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生态环保等“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
1.做好效果评估。通过“好差评”系统、厅门户网站、“12345”热线、手机问卷小程序等倾听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评价,在做好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解决群众反馈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总结提升经验。要积极挖掘开展打造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的经验做法,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展示,使好经验传播得更远,好品牌打得更响。
《通知》要求——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打造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将“名片”的宣传和践行活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
要建立各项工作落实机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形成工作台帐。
要加强交流推广,及时总结宣传生态环境系统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的好做法好成果。通过多方位打造“名片”,示范带动生态环境领域树立新风正气,助推风清气正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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