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排名(2023年1―6月)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7-28 19:21
 

 

202316月,基于监测235省控以上点位,按照点位法评价,全省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72.8%;按照面积法评价,全省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92.4%。沿海各地市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按照面积法排名,从相对较好开始,分别为:莆田99.2%、漳州96.4%、泉州95.3%、福州87.8%、宁德87.7%、厦门81.4%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近岸海域面积相对较小,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沿海县(市、区)和重点港湾海水水质排名情况如下(详见附表)。

20231-6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排名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设区市

(自优排序)

莆田

漳州

泉州

福州

宁德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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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自优排序)

秀屿翔安

荔城区

漳浦县

惠安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

东山县

晋江市

石狮市

福鼎市

长乐市

城厢区

10

(倒数排序)

福安市洛江区马尾区蕉城区

海沧区

集美区

罗源县

涵江区

南安市

福清市

思明区

云霄县

同安区

重点港湾河口

5

(自优排序)

旧镇湾深沪湾

湄洲湾

东山湾

兴化湾

同安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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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倒数排序)

沙埕港

安海湾

三沙湾

福清湾

闽江口

罗源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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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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