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全省近岸海域142个国控监测点位,按面积法评价,优良面积水质比例88.7%;全省近岸海域235个国省控监测点位,按照面积法评价,优良面积水质比例89.1%,各类水质比例如下:一类占74.5%,二类占14.6%,三类占5.5%,四类占3.0%,劣四类占2.4%。
2023年1-11月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其中,2023年秋季,全省近岸海域235个国省控监测点位,按照面积法评价,优良面积水质比例为78.9%。各类水质比例为:一类占53.5%,二类占25.4%,三类占12.2%,四类占5.8%,劣四类占3.1%。沿海各设区市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水质比例分别为:泉州93.0%、莆田92.8%、漳州89.3%、福州71.7%、厦门71.4%、宁德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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