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对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评价方法(面积法),对全省重点海湾、沿海设区市和沿海县级行政区的国省控点位水质状况进行排序。
一、重点海湾海水水质排序
2024年春夏季,全省重点港湾优良(一、二类)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序,具体为:旧镇湾、深沪湾、东山湾、湄洲湾、厦门湾、兴化湾、诏安湾、泉州湾、罗源湾、闽江口、三沙湾、福清湾、沙埕湾。
二、沿海设区市海水水质排序
2024年春夏季,沿海设区市优良(一、二类)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序,具体为:漳州、莆田、泉州、厦门、福州、宁德。
三、沿海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排序
2024年春夏季,平潭和沿海30个县级行政区优良(一、二类)水质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名单如下(详见表1)。
2024年春夏季福建省沿海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排序情况(表1)
排 序 类 别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前10位 (自优排序) |
翔安 |
同安 |
漳浦 |
平潭 |
秀屿 |
东山 |
惠安 |
长乐 |
晋江 |
湖里 |
后10位 (倒数排序) |
马尾 |
荔城 |
涵江 |
福安 |
蕉城 |
洛江 |
罗源 |
海沧 |
城厢 |
集美 |
注: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所辖近岸海域面积相对较小,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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