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对全省主要流域和城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进行排序。
一、主要流域水质排序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序,具体为:闽江、交溪、霍童溪、九龙江、汀江(韩江)、晋江、萩芦溪、木兰溪、敖江、东西溪、诏安东溪、漳江、龙江、鹿溪。
二、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序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设区市主要流域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序,具体为:南平、三明、龙岩、泉州、宁德、莆田、漳州、福州、厦门。设区市小流域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序,具体为:南平、三明、龙岩、泉州、宁德、漳州、福州、莆田、厦门。
2024年前三季度,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好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武夷山、光泽、将乐、泰宁、建阳、德化、顺昌、尤溪、邵武、寿宁;相对较差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晋江、泉港、平潭、龙海、惠安、诏安、漳浦、连江、福清、罗源。
备注:
1.参与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综合排序的包括平潭和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40个县、11个县级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涉及流域少,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序。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为:福州长乐、漳州龙海和长泰、泉州泉港、三明三元和沙县、龙岩新罗和永定、南平延平和建阳、宁德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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