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相关工作,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现将入河入海排污口相关政策文件转发共享,供学习参考。
国办函〔2022〕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2022〕4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办水体〔2022〕34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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