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等两项标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时间:2024-01-05 16:1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科研、试点先行的模式,组织国内相关优势单位在松花江、辽河、淮河、太湖、洞庭湖等重点流域开展了大量水生态状况调查与试点监测工作,于2014年率先制定了《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总站水字〔2014〕124号),在全国印发试行。期间,以上两项技术文件还作为2020~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专项任务的方法依据。经过近10年在全国水体广泛应用验证,逐步完善,最终制定出台这两项《指南》。

  两项《指南》首次从水生态系统视角,系统规范了水生生物的监测过程和评价方法。其针对水生生物等水生态系统核心响应指标开展监测,以说清水生生物地理分布特征及其对环境压力的响应规律,为科学评价全国河流、湖库水生态状况及开展流域、区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水源涵养扩容提供支持。

  两项《指南》紧扣河流和湖库水生态系统的特点,针对性地规定了水生生物的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如,首次明确了河流和湖库开展水生生物监测的空间范围,《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中就明确水生生物监测应以河段尺度开展监测。首次明确了不同水体监测和评价的代表性生物类群,其中,《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主要针对河流(不包括河口)中着生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鱼类等三类具有河流水生态状况指示意义的生物开展监测;《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主要针对湖泊和水库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植物、鱼类等五类具有湖库水生态状况指示意义的生物开展监测。监测方法上,一方面充分衔接现有相关方法标准,一方面对关键环节缺失的监测方法进行规范、补充。

  两项《指南》评价方法的制定,关键是遵循了反映流域区域差异,实现分区、分类、分级评价的科学原则。提出多角度评价方法,即从生物完整性、污染耐受性、多样性及群落或种群特征等四个评价角度制定了针对性的分级评价方法。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进一步明确了完整性评价优先、多类群多指标评价及评价有效性检验的三大原则。同时,在评价标准参照值的研制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主要的河流和湖库生物分布特征,首次建立了中国本地化的评价方法,分水体建立本地化生物污染耐受性赋值体系,如底栖动物BMWP指数、底栖动物BI指数、着生藻类CDI指数,形成了适用于我国水体的生物指数评价标准。两项《指南》中水生生物的评价方法可以支撑“一湖一策”“一河一策”,具有规范性、指导性,也具有开放性。

  附件: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HJ 1295—2023)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HJ 12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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