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4-05-24 11:27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学笃行‘厦门实践’经验 全面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相关情况。

  如何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厦门实践”?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主要经验做法可以概括为坚持“五个治理”:

  一是坚持依法治理。厦门先后制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等3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全国首支行政编制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多部门联合成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为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科学治理。厦门始终秉持筼筜湖综合治理科学决策、科学治理的理念,在全国率先成立海洋专家组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持,组织开展陆海生态系统调查、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关键技术攻关等,以科技赋能支撑和引领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保护。厦门在全国率先启动“多规合一”改革,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三是坚持精准治理。厦门通过不断探索,把筼筜湖“截污处理”的经验做法向流域上游和污染源头延伸拓展,从根子上精准施策、控源截污,对全市9条溪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改扩建16座水质净化厂,深入实施市政污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改造面积已占全市建成区总面积的78%,全面完成1216个自然村污水提升治理和412个入海排污口的“查、测、溯、治、管”,有力促进和保障了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四是坚持系统治理。厦门近年来接续推进海沧湾、五缘湾、杏林湾、同安湾、马銮湾等的综合整治,在加强陆海统筹污染防治的同时,累计退出湾内海水养殖25.8万亩,完成海域清淤1.7亿立方米,完成沙滩整治修复165万平方米,红树林面积从2000年的32.6公顷增长至2023年的173.9公顷,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海洋物种数量显著增加。

  五是坚持协同治理。近年来,厦门牵头建立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大力推进九龙江流域与厦门湾的陆海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推动构建跨行政区的“大厦门湾”治理新格局。同时,厦门依托高品质的海湾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海洋旅游、海洋生物科技等蓝色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积极融入与东盟国家、“海丝”合作伙伴、金砖国家、APEC经济体等的蓝色伙伴关系构建,为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生动鲜活的厦门案例和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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