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实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根据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绿盈乡村建设指标(修订版)〉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0〕2号),在地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现场指导服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核实绿盈乡村建设及指标完成情况。经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确认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濂江村等369个村庄、长乐区猴屿乡等23个乡镇达到高级版绿盈乡村、绿盈乡镇建设标准,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希望达标乡村、乡镇再接再厉,持续提升,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附件:第三批高级版“绿盈乡村”名单
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代章)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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