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实施《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1-20 16:03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规范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推动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恢复取得实效,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国环规生态〔2022〕1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林业局印发实施《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细化了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流程,把销号程序细分为线索移交、制定方案、整改、申请、审核、公示、意见反馈、验收、公开、备案等10个环节,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并对每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整改销号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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