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近日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龙岩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合作。
根据协议,华南所将围绕龙岩市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才、科研成果、科技储备及创新平台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摸家底、准实施、造样板”的方式,稳步推进龙岩市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国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同时,华南所还将为龙岩市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提升龙岩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力推动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近年来,龙岩市按照“生态立市”发展思路,大力打好“绿色生态牌”,以重点流域、重点矿区等为整体,初步构建了区域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重点要素多尺度、多因素联合防治体系,先后被纳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国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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