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民生实事工作落地见效,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治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破解群众关切、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越权执法问题。未经合规审批,超职权、超管辖范围跨区域违规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未厘清管辖争议,擅自对辖区外相对人实施处罚、行政强制。
(二)趋利性执法、乱收费问题。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办案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结果与案件数量、罚没收入挂钩;脱离监管实际,为创收违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
(三)乱罚款、过罚不当问题。超出法定权限、范围实施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给予顶格、高额罚款;执法标准不一,存在过罚不当、以罚代管,未依法落实减轻、从轻、免予处罚相关规定。
(四)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超频检查、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规范、专项整治走过场、运动式执法;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五)执法不廉洁、不文明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受财物,违规指定商品或有偿服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六)其他影响企业群众利益问题。其他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原则,影响公正文明执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征集方式
(一)受理电话:0591-88367356(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线索征集邮箱:fjshjjczd@sthjt.fuji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来信地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信封请注明“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为我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尽可能写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以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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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