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银监局关于转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闽环保法〔2014〕40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银监局

  关于转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

  现将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银监局

  201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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