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环保然〔2010〕33号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财政局:

  《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农村整治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住建厅、国土厅、农业厅、水利厅、移民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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