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3100-2020-00008 备注/文号:闽环法函〔2020〕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成日期: 2020-01-06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0-01-15 05:20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司法厅

根据贵《关于报送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我厅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契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我厅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法治建设,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厅干部职工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一切,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进一步确立了厅党组领导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围绕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规划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确定了“施工员”,确保每项任务具体明确、分工到岗。三是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简政放权,推动辐射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互通简化,推行强制和应约相结合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建成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系统亲清服务平台,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更好地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以构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重点,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推动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助推高质量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立法立标工作,在今年实施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了《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加快推动我省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修订,为实施污染治理和开展执法监管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化管理。2018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梳理完善我厅权责事项9285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1项、“互联网+监管”事项71项,明确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定依据、责任单位、行使层级,规范了我厅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试行)》,确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机制,加强对政策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安排,持续开展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等审查清理,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科学民主。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我厅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目前,全省“九市一区”均已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或改革方案,8个设区市已基本完成1362名县级执法大队在编人员的划转,加快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和队伍。二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禁止环保执法“一刀切”要求,实行差异化监管,切实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084件、处罚金额3.425亿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302起,其中移送行政拘留215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2起。三是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制度体系。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无缝衔接的制度体系,统一整改要求、统一调度进展、统一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严、实、深、细”。截至201912月底,第一轮督察反馈的72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9个,第一、二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分别为99.57%86.1%,其余问题正按照序时进度抓紧推进。

(四)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保障

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厅内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厅年度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自我约束力度,传导责任压力,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专项督促检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等专项检查,围绕4个方面内容,逐一对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动。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根据党内有关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实施《福建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容错纠错实施暂行办法》,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标准,区分党员干部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的失误错误,着力营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遇事敢担当、干事有遵循、做事有底线的良好政治生态。

2020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制修订我省有关生态环境以及纺织染整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法规标准,突出我省特色,强化陆海统筹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起草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规范化执法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加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排污单位的差异化监管,做好精准“切一刀”,坚决禁止“一刀切”

三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强化环境执法稽查,通过业务比武、下沉督导、案卷交叉评查等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督促履职尽责,依法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四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活动,案例剖析、以案释法、法制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1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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