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3200-2022-00111 备注/文号:闽环保总队〔2022〕2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22-08-30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0:44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展现队伍新形象,省生态环境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大练兵数字化技能比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主办,决赛由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工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具体承办。主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委会(附件1),组建裁判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负责全省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裁判组负责决赛阶段现场执法考核场景布置、理论试卷出题、竞赛各项技术要求、评分规则制定和竞赛评审打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预赛选拔,会同市(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预赛。

  二、竞赛内容

  本次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比队伍形象。考评整个比赛过程中的团队意识、竞争意识、综合素质,查看人员着装规范、仪容举止、精神面貌等表现。

  (二)比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水平,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生态环境相关政策、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相关制度要求和执法安全防护知识等,答题类型为主客观题以及对实体或卷面存在问题案卷评审纠错。

  (三)比科技实战。传统检查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大数据等数字信息执法方式,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储存等环境违法问题。

  (四)比规范采样。围绕采样点位、采样安全、采样方式、采样要点及样品固定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污染源现场采样。

  三、分值设定

  (一)团体分值。团体满分100分,具体竞赛项目:预赛选拔(15分)、队列展示(5分)、理论知识考核(20分)、数字信息执法实战(45分)、水质采样考核(15分)。

  (二)个人分值。个人满分100分,具体竞赛项目:数字信息执法实战(50分)、理论知识答题(20分)、案卷评审(20分)、水质采样考核(10分)。

  团体理论知识考核、污染源采样考核得分取团体内所有参赛个人平均分;个人数字信息执法实战按团体得分折算(评分细则见附件2、3)。

  四、活动步骤

  (一)预赛(9月上旬)。各地参照本通知成立市级竞赛组委会,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全体执法机构和人员参加预赛选拔,开展队列演练、现场实操、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的预赛活动,选拔出市级优胜集体和选手。各地应于9月9日前全面完成预赛。

  (二)决赛(9月中下旬)

  各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组建1支参赛队伍,参赛人员为预赛成绩优异且实际从事环境执法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支参赛队伍由8人组成,包括1名分管执法的局领导,1名领队(支队长)及6名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名参赛选手为各地自推,必须包含女性执法人员,参赛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4)于9月15日前上报;另3名参赛选手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在当地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中抽选。决赛地点位于龙岩市,时间初步定于9月21—23日。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奖项设置。根据参赛个人总成绩确定,共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按现场实战执法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若现场实战执法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理论知识考核成绩排名。

  2.申报荣誉。获得个人一等奖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个人一、二等奖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数字工匠”。获得个人二、三等奖且排名最前的青年执法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中,按程序择优向团省委推荐3名申报“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若已有该项荣誉,不重复授予)。女性执法人员中个人总成绩排名第一的,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二)团体奖项

  1.奖项设置。根据各代表队总成绩确定,设立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出现团体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战化执法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若实战化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预赛选拔活动成绩进行排名。

  2.申报荣誉。获得团体一、二等奖的单位(集体),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先锋号”;获得团体一等奖的单位(集体),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申报创建“青年文明号”。

  竞赛组委会将给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彰。各设区市(实验区)可参照省级奖励办法对预赛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将此次执法技能竞赛作为提升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权威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实施,有序推进辖区执法技能竞赛各环节活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市级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推进辖区技能竞赛活动。

  (二)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以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统筹个人与团体能力建设,组织辖区内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参与选拔,鼓励新转隶人员参与竞赛,使执法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和激励优秀人才等方面发挥最大功效。

  (三)丰富形式,确保实效。各地要认真总结往年大练兵竞赛活动的经验,以数字化执法为主题,自行组织线上线下学习、知识竞赛、实地培训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积极利用5G、VR等新技术开展现场练兵、现场教学、现场实操等措施提升实战能力。

  (四)加强防控,提升意识。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执法技能竞赛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竞赛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适时测量体温,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返程后要持续跟踪记录参赛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联 系 人:叶力玮

  联系电话:0591-88367351

  电子邮箱:fjshjjczd@sthjt.fyjian.gov.cn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

  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团体竞赛评分细则

  3.个人竞赛评分细则

  4.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数字信息执法技能竞赛活动报名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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