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200-2023-00031
- 文号: 闽环保总队〔202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3-03-16
- 有效性: 有效
南平、三明、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我厅在开展闽江上游鳗鱼养殖企业监督帮扶过程中,发现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决定对10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予以省级挂牌督办。
各地要严格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对有关问题依法查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移送到位;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完成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各地在落实问题查处和整改要求后,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解除挂牌督办条件的,按时通过亲清服务平台依程序逐级向我厅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对在申请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查处以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福建省2023年第一批10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
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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