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200-2023-00052
  • 文号: 闽环保总队〔202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3-04-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挂牌督办2023年第三批1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鳗鱼养殖污染领域)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3-05-04 11:12

 

福州、龙岩、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我厅在开展鳗鱼养殖企业监督帮扶过程中,发现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决定对1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予以省级挂牌督办。

  各地要严格按照挂牌督办要求,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移送到位。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完成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各地在落实问题查处和整改要求后,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解除挂牌督办条件的,按时通过亲清服务平台依程序逐级向我厅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对在申请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查处以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福建省2023年第三批12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鳗鱼养殖污染领域)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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