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200-2024-00103
- 文号: 闽环保总队〔2024〕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4-09-06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我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2024年“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监督帮扶行动,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决定对2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予以省级挂牌督办。
各地要严格按照挂牌督办要求,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移送到位。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完成问题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各地在落实问题查处和整改要求后,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对符合解除挂牌督办条件的,及时通过亲清服务平台依程序逐级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在申请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查处以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福建省2024年第二批24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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