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4-00142
  • 文号: 闽环辐验〔2014〕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4-09-3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福州连江(洋中)~港区220kV Ⅰ、Ⅱ回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4-10-20 12:0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州连江(洋中)~港区220kVⅠ、Ⅱ回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组的现场检查意见,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工程建设内容

新建洋中~港区220kV Ⅰ、Ⅱ回线路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连江县,起于洋中500kV变电站,止于港区220kV变电站,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36.0千米。

二、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福州连江(洋中)~港区220kV Ⅰ、Ⅱ回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参照《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输电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关要求,无线电干扰值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变电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要求。

(二)在线路建设中,建设单位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生态环境总体恢复较好。线路的设计与建设能根据地形地貌来选用塔型,塔基周围、施工场地和弃渣场已基本恢复植被。线路跨越贝里水库、大溪里水库、合山水库时,采取了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在现有的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你公司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环保责任。要做好线路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加强线路的巡检与维护。应保证电力线杆塔接地良好,保持线路导线表面光滑和绝缘子表面清洁,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距离线路较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环境达标,有关监测报告应送福州市环保局、连江县环保局备案。要加强对公众关心的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畅通的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三)继续加强与当地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输电线路沿线规划限制区域的规划控制工作,在规划限制区内要严格控制居民住宅、医院、学校或其它环境敏感设施的建设。

四、请福州市环保局、连江县环保局做好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你公司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批的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调查报告分别送上述环保部门备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环保局、连江县环保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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