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4-00161
  • 文号: 闽环辐验〔2014〕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4-11-1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福州高歧220kV输变电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4-11-20 09:2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州高歧220kV输变电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的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组的现场检查意见,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一、工程建设内容:

(1)福州高歧220kV变电站二期工程,本期主变规模1×180MVA,220kV出线2回;(2)东台~高歧220kV Ⅰ、Ⅱ回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4.6千米。其中高歧变~鸭姆山段长23.4千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鸭姆山~东台变段为已建同塔双回线路,本次在原有线路的基础上加挂一回线路,线路长11.2千米。

二、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提交的《福州高歧220kV输变电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参照《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关要求,无线电干扰值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变电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要求。

(二)变电站建设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站内裸露地面植被恢复良好。线路设计和建设能根据地形地貌选用塔型,施工场地和弃渣场已基本恢复植被。

(三)变电站配套建设了事故油池和化粪池,事故油池设有管道与排油坑连接,试运行期间未发生变压器漏油事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未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四)在现有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高歧变电站的厂界昼夜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敏感点和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你公司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环保责任。要做好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加强线路的巡检与维护。应保证变电站电气设备和电力线杆塔接地良好,保持线路导线表面光滑和绝缘子表面清洁,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做好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距离变电站较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环境达标,有关监测报告应送福州市环保局、闽侯县环保局备案。要加强对公众关心的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畅通的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三)继续加强与当地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变电站规划限制区域的规划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居民住宅、医院、学校或其它环境敏感设施的建设。

四、请福州市环保局、闽侯县环保局负责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批的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调查报告分别送上述环保部门备案。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环保局、闽侯县环保局,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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