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医科大学核医学技术实验室同位素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要求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辐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及辐射防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大楼北区三楼设置核医学技术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包括:核素S-35,日等效操作量5.1E+4Bq,年最大用量1.85E+8Bq;核素P-32,日等效操作量2.5E+4Bq,年最大用量9.25E+7Bq; 核素P-33,日等效操作量2.5E+4Bq,年最大用量9.25E+7Bq。该实验室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三、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防护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确保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屏蔽能力符合防护要求。各辐射工作场所要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划定警示线,确保工作状态指示灯能正常使用,防止人员受到误照射。
(二)放射性实验场所要严格分区。你单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划定分区警示线,监督区出口应配置去污设施。要严格履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手续,建立规范的放射性药品使用台帐;放射性药品要存放于专用贮存间,防止发生放射性药品丢失、被盗等辐射事故。
(三)你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辐射安全意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各项屏蔽措施和安全防护系统的正常运转,确保周围环境目标、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受照年有效剂量低于相应限值。
(四)加强放射性废物处置管理。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要存放十个半衰期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进一步处置。放射性废水须全部排放至放射性废水衰变池,经衰变达标后方可外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衰变池出水进行放射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你单位要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应购置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并制定监测方案,定期对辐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辐射工作场所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七)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四、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和环评报告表的预测,本项目公众剂量约束按0.25 mSv/a执行,职业人员剂量约束按5 mSv/a执行。
五、你单位要按规定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核技术利用相关活动。要健全辐射防护安全的组织架构,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状况检查和监测,按时报送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
六、项目建成后应依法向我厅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我厅委托福州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本项目环评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表送福州市环保局备案。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州市环保局、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