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5-00010
  • 文号: 闽环保辐射〔201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5-01-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第一期移动基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5-01-20 16:2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移动通信网第一期移动基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报请我厅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意见。

    本项目共包括29个CDMA基站,分布情况为:梅列区3个,三元区2个,大田县2个,建宁县2个,将乐县2个,明溪县3个,宁化县2个,清流县3个,沙县2个,泰宁县2个,永安市2个,尤溪县4个。本工程为按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要求补办环评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信业发展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和站址等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电磁辐射环境达标。

    你公司应进一步健全环保管理架构,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负责环保管理。同时,制定并落实基站电磁辐射监测计划。在网络优化调整、设备调整、周围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或周边居民投诉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重点监测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如出现超标应立即对相应基站进行调整,确保所建基站的电磁辐射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要求。

    (二)基站机房应选用低噪声的空调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三)基站废旧蓄电池须严格管理,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在市区主要景观建筑及风景区建设基站时,应注重优化外观设计,减少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五)在基站建设和运营中,要与基站周边的公众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单位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保验收监测,尽快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站址等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重新报批工程的环评文件。 

    五、我厅委托三明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三明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分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中心,三明市环保局、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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