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5-00196
- 文号: 闽环评验〔201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5-12-21
- 有效性: 有效
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京福、同三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报告》(榕绕路工〔2015〕4号)及《京福、同三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收悉。受环保部委托,我厅于2015年5月12日组织对京福、同三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线路起于福银线三福高速公路闽侯县竹岐乡白龙村白龙互通,终于沈海线罗长高速公路洋门互通,建设里程51.54公里,其中:主线49.35公里,机场高速公路二期连接线2.19公里。项目总投资66.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133.544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2006年5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关于京福同三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223号)批复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项目变更,2008年11月,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同意国道主干线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函》(环审变办字〔2008〕50号)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项目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2月建成通车。
与经批复的建设方案相比,项目发生了以下变更:
主线建设里程减少597米,机场连接线减少1.148公里,新增隧道长度283.5米;桥梁增加3座共计5674.38米;减少匝道收费站2处,增加主线收费站1处。闽江特大桥段(K0-K2+700)线位向闽江上游方向调整350米。
二、环境主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调整了起点方案,调整后远离了福州西区、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二)公路全线采取绿化措施,并对大部分临时用地进行了生态恢复。
(三)闽江特大桥、荆溪特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强化了防撞护栏,大桥两端设置了警示标志及报警电话。
(四)沿线25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总长13344.5延米,并预留降噪资金。
(五)沿线服务设施均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
(六)建设单位制定了《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福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公路全线进行了绿化,路基边坡采用生态防护和工程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公路采用桥梁形式跨越长岸洲湿地保护小区,减缓了对小区的影响。
(二)验收调查阶段,在沿线25处敏感点设置了声环境监测点位,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除绿洲家园、白头村、益风村、福建省边防总队后勤基地等4处敏感点噪声值超标外,其余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限值要求。根据《验收调查报告》分析,绿洲家园、白头村、益风村、福建省边防总队后勤基地等4处敏感点噪声值超标是受临近工厂、铁路和市政道路的影响,本项目的噪声贡献值很小,对背景噪声的增量接近“0”。
(三)验收调查阶段,项目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污水各监测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四)验收调查阶段,在益风村、金城小区、贵新隧道出口进行了环境空气监测,NO2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四、现场验收检查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在后续工程运行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工作,交由地方利用的,应督促利用单位做好用地的环保工作,利用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
(二)加强声屏障的维护,运营期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预案,加强应急设施管理维护,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增强应急能力建设。桂湖大桥、上溪东大桥应研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置桥面警示标志。
(四)项目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应规范建设排污口。
五、请福州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以上要求。本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由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环保局负责。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环保部环评司、华东督察中心,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环保局,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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