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7-00027
  • 文号: 闽环辐评〔2017〕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3-3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移动通信网第二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4-05 16:4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移动通信网第二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意见

本项目共包括1206个GSM基站、491个TD-SCDMA基站(以下简称TD基站)、1424个TD-LTE基站(以下简称LTE基站)。三明市各地GSM、WCDMA、LTE基站的数量分别为:市区246个、187个、327个;尤溪县289个、92个、239个;大田县145个、120个、230个;永安县134个、0个、171个;明溪县28个、35个、49个;泰宁县161个、19个、48个;建宁县11个、1个、38个;清流县115个、0个、51个;宁化县20个、0个、39个;将乐县57个、37个、91个;沙县0个、0个、141个。共计1746个物理站址。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信业发展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与消除。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和站址等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在基站运行中,应注意采取降低发射功率和天线增益,调整天线的位置、朝向和倾角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影响,并尽量与其他运营商共建、共享站址等资源。

(二)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电磁环境稳定达标。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建立并完善基站相关资料的档案。要制定并落实基站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在网络优化调整、设备调整、周围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或周边居民投诉时,应及时自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重点监测并做好统计汇总与沟通工作,如出现超标应立即进行调整,确保基站的电磁辐射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要求,即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功率密度测值应小于0.4瓦/平方米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三)加强对废旧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须建立并完善基站废旧蓄电池的台账制度,做好暂存工作并及时将电池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沟通,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基站建设运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基站周边公众的沟通和宣传工作,及时疏导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

三、你单位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厅委托三明市环保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三明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三明市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