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800-2017-00038
  • 文号: 闽环辐评〔2017〕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4-0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批复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4-20 09:2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厦门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一)厦门500千伏变电站厦门抽蓄I、Ⅱ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工程在厦门50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出线间隔2个,并新增1组60兆乏低压电抗器。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二)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厦门变500千伏线路工程。拟建线路起自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地面开关站,止于厦门50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20.3千伏,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路长0.5千伏,同塔双回路长19.8千伏。

(三)厦门~东岗Ⅱ回路厦门变-6#塔段迁改部分。改造线路起始点拟选在500千伏 厦门~东岗II 回线路6#塔小号侧约350米处,止于厦门500千伏变电站。改造线路路径长约2.5千米,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新建单回路长1.7千米,利用已建双回路塔单边挂线长0.8千米;同时拆除原厦东Ⅱ回线路厦门变至6#小号侧约350米处单回路线路长2.1千米。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细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和线路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线路在经过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时,不得在水源一级保护区立塔,在水源二级保护区立塔时,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避免施工扰民。

(四)加强电网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监测、管理计划和各项环保措施。要按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要求落实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厦门市环保局、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书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厦门市环保局、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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