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报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联合项目(第一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意见
本期三明市通信基站系统总数量11502套,其中三明电信系统数量4526套(CDMA网1568套,TD-LTE网92套,FDD-LTE网2866套);三明移动系统数量2050套(GSM网729套,TD-SCDMA网116套,TD-LTE网1205套);三明联通系统数量4926套(GSM网1860套,WCDMA网2444套,FDD-LTE网622套)。三明市各地电信、移动、联通系统数量分别为:梅列区228套、167套、234套;三元区144套、249套、266套;大田县499套、502套、552套;建宁县313套、55套、220套;将乐县467套、120套、328套;明溪县270套、396套、203套;宁化县417套、85套、507套;清流县269套、45套、218套;沙县422套、99套、541套;泰宁县355套、42套、310套;永安市539套、177套、787套;尤溪县603套、113套、760套。物理站址共计5734个。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信业发展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与消除。因此,我厅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和站址等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调整基站的设置与运行。基站应优选设置在公共设施上。在基站建设运营中,应注意采取降低发射功率和天线增益,调整天线的位置、朝向和倾角等方式,降低对周边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的电磁环境影响。
(二)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电磁环境稳定达标。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建立并完善基站相关资料的档案。要制定并落实基站电磁环境监测计划,在网络优化调整、设备调整、周围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或周边居民投诉时,应及时自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重点监测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如出现超标应立即对相应基站进行调整,确保基站的电磁辐射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要求,即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功率密度测值应小于0.4瓦/平方米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并满足本项目单个基站对其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不超过0.08瓦/平方米。
(三)加强对废旧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须建立并完善基站废旧蓄电池的台账制度,做好暂存工作并及时将电池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沟通,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在基站建设运营过程中,要做好基站周边公众的沟通宣传工作,及时疏导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
三、你单位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厅委托三明市环保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三明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三明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