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1)宁德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变电站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镇,新建1个至500千伏出线间隔,新建1组60兆乏低压并联电抗器。
(2)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宁德变电站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周宁抽水蓄能电站,止于宁德500千伏变电站,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新建线路长度约34千米,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约30千米,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4千米(利用已建宁德~崇儒500千伏双回路塔一侧架线)。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三)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及宁德市福安、周宁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书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