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300-2020-00013
- 文号: 闽环辐评〔2020〕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0-01-14
- 有效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你局报送的《莆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扩建工程东海雷达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局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东海雷达站位于莆田城厢区东海镇东海村滨海大道海堤侧,征地面积420平方米,新建45米高铁塔一座,安装1套VTS 雷达设备(包括1付18英尺雷达天线、2台25千瓦收发机和1台维修终端等),2台VHF收发机和2根天线。塔底建设140.91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包括设备间和供配电机房等。
VTS 雷达系统主要参数如下:收发机工作频率9375兆赫兹,脉冲发射功率25千瓦,天线增益≥35dBi。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局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的电磁辐射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相关要求。
1.严格设置掩膜区域。你局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雷达的掩膜区域,尽量只对海面发射电磁波,对背面及侧面的居民区限制发射电磁波,减少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2.加强管理,确保雷达站正常运行。你局应进一步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确保雷达站正常运行。
(二)妥善处理好与项目周边群众的关系。在雷达站建设与运营过程中,要注重做好周边公众的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加强对废旧蓄电池的全过程管理。建立规范的废旧蓄电池的台账制度,做好暂存工作并及时将电池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表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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