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减轻核技术利用单位负担,生态环境部对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体制进行改革。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起,我省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须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申请报名参加现场线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我省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平台免费注册学习有关业务知识。辐射工作人员可通过培训平台,进入考核报名入口,在考核公告中查看下月考核计划。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扫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HJSLY”进行报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现场线上考核。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辐射工作人员可登录微信报名小程序“HJSLY”或培训平台,查看个人考核结果。培训和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交通自理。
三、我厅将每月组织全省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现场线上考核,年度计划考核2500人次,根据我省辐射工作人员数量适时调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综合考虑各地复学情况,今年度现场考核地点位于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逸夫教学楼(福州市晋安区山北路75号)。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辐射工作人员相对集中地市现场线上考核地点。
四、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明确1名联络员,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汇总报送辖区内有考核需求的辐射工作人员信息,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开展线上自学,收集整理反馈考核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开展现场线上考核工作。请于5月2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回执(详见附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辐射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线上考核工作。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周 杰 13950409861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张彩虹 13599056005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王友谊 13705915180
附件:福建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
联络员回执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和考核工作联络员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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