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300-2020-00072
  • 文号: 闽环评验〔2020〕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0-05-2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锈钢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0-06-02 17:06

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锈钢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厅于20196月组织对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锈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后你公司委托技术单位对钢渣的危险特性进行了鉴别,并会同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修改。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锈钢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东南部,漳州市龙池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钢加工、电炉冶炼、转炉精炼、薄板坯连铸、热轧等生产车间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

2007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719号《关于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不锈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4年投入试生产工程总投资17.96亿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513亿美元。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落实的主要环保措施有:

1.本项目设有三个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地面均采取了铺设环氧树脂等防腐防渗措施。

2.集尘灰、含酸废水污泥、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分别贮存于三个危险废物仓库内,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

3.渣、氧化铁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52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华东督察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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