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900-2024-00120
  • 文号: 闽环辐评〔2024〕6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4-10-3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宁化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4-11-04 09:22

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宁化县气象局宁化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工程项目位于三明市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1套,配备雷达塔、机房、雷达软件、监控视频等设备设施。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布置要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水设施,泥浆水应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尽量不外排。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作业时,应避免油料外溢、渗漏。

  (二)防止大气污染。要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清运、堆放和处置。对运输车辆及堆放场地要加盖防尘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三)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挖土石方时,要注意避开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应有计划分段进行,避免开挖地段长期闲置暴露,遭受雨水冲刷,施工结束及时做好植被修复工作。

  (四)做好运营期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根据制定的监测计划,做好电磁辐射定期监测工作。

  (五)做好对工作人员电磁辐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电磁辐射科普工作,切实提高周边公众满意度。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表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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