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900-2026-00056
  • 文号: 闽环辐评〔2026〕2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4-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厦门金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4-29 10:05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厦门金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厦门金辉500千伏变电站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于2021年投运,本项目拟扩建第3台主变。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用地。

  项目建设内容为:本期在变电站内扩建1台1200MVA主变压器(#1),采用三相一体户外布置,电压等级为500kV/220kV/66kV;不新增500kV出线,新增2个220kV出线间隔,采用户外GIS布置;#1主变低压侧新增1台9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和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主变扩建500kV进线1回,新建1个不完整串,安装断路器2台,扩建220kV进线间隔1个;#1主变中性点加装15Ω小电抗。

  二、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评估结论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

  (二)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工程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确保周围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水、噪声、大气、生态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教育。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集油坑、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应采取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并加强事故油池的维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报告书。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批的报告书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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