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0900-2026-00110
  • 文号: 闽环辐评〔2026〕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7-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福建福州500kV变电站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7-17 08:2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福州500kV变电站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福州500kV变电站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于2003年投运,本项目拟将#1、#3两台750MVA主变增容改造为两台1200MVA主变,并配套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本期增容工程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建设,不新征用地。

  二、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评估结论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运行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100微特。

  (二)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变电站东侧部分围墙上方设置长150m、高0.9m声屏障,确保工程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同时确保周围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水、噪声、大气、生态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教育。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集油坑、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应采取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并加强事故油池的维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项目出现重大变动的,应重新向我厅报批环评文件。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批的报告书送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请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