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青团福建省委、省妇联等六部门联合编制了《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为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福建样板”,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建设美丽福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16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依据《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更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为目标,为福建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也为“十三五”环境宣教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环境宣传方面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深化。“十二五”以来,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福建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效近7000条,累计播报环保公益广告10000余条次,制作环保专题访谈节目近40期;二是积极构建“一网两微一端”环境宣教媒体平台,同时做好环境舆情收集、预警、回应工作。大力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保持了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和广播有声音的主体宣传格局;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境宣教活动。联合宣传、教育、媒体、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以及其他行业等,开展以“六·五”环境日系列宣教活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为代表的面向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共近1000项,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环境意识;四是组织开展“下基层”、“接地气”的环保主题活动。与移动、电信通讯公司合作,通过移动和电信短信群发平台群发环保公益短信,编制发送生态文明科学知识环保宣传资料(品)60余万份,依托环保部开展的宣教活动平台,积极组织中国环境意识项目在内的30余项共计10万余人次参与的环境宣教福建活动,有效推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生态文明、环保理念的树立;五是指导各地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区、社区聚合公众,通过环境教育提升公众环境素养,使更多的人更加积极自觉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六是联合省委宣传部、人大环城委等30余个厅局,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不断创新环境宣教方式。结合青运会契机,联合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执委会等单位策划开展“绿色青运人人环保”全民环保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在内的20余项环保公益活动,30余项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普法宣传,积极配合环保部推动环境教育立法,有效推动我省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的构建;七是积极申报和创建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环境教育培训40余班次,企事业、学校、环保等不同行业6000余人参训,不断提高参训人员环境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训工作规范化。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福建生态省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与之伴随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同样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认知度的增高,对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PM2.5等名词开始逐渐走进公众视野,雾霾、PX等环境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环保“邻避效应”时有发生,甚至成为引发社会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舆论危机,争取各方支持参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二是公众环保意识虽有提高,但“有环保意识、缺环保行为”,“环境权利意识高涨,科学分析环境问题能力不强”成为当前社会特征和普遍现象,即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高,但参与程度低、质量效益低,只对关系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表示关切,不能从宏观长远的角度重视环境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环境宣教必须有更广泛的覆盖面、知晓率和更精准的目标抵达率;三是以互联网、手机微传播为主的新兴科技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新媒体日渐取代传统媒体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发酵场,传统的环境宣传教育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环境宣传教育在新媒体阵地的缺位使之丧失话语权,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升级新媒体宣教平台,增强关注度和互动功能刻不容缓;四是除福州、厦门在外的其它设区市及县(市)、区环保宣教机构及人员不健全,呈逐年萎缩状态,环保刊物缺乏专业撰稿人才与稿源,续办困难,必须尽快从机构、人员和经费上强化环保宣教工作;五是针对农村和城市居民不同的生活方式,环保宣传的内容也应有所区别。要摒弃照本宣科式、“传声筒式”、“填鸭式”、“上热下冷式”的环境宣传教育方式,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融入人们工作、生活的全过程,用共同理想去召唤人。
“十三五”时期是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福建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肩负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的历史使命。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先行。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作为先行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模式,从侧重行政手段向推进环境宣教法治化转变,从侧重营造声势向运用舆论解决环境问题转变,从部门主导向发动全民有序参与、社会共治转变,从侧重单向传导向与公众互动体验转变,加紧补齐短板,打造升级版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及“将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的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系统规划,分步实施、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全省统筹,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提高环境舆论引导能力,加强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推进公众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事务,汇聚社会环保正能量,推动实现“全民环保、人人环保”,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对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支撑力度显著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成绩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国前列。
——环境宣教法制化进程加快,形成比较健全的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环境宣教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全媒体环境宣教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不同功能的环境教育场馆和全媒体、大数据的互联网成为公众环境交流体验的重要平台。
——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环境共治局面。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深入人心,公众对环境保护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形成“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重要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环保重点任务,增强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效应
任务:
——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加大对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其他环保重点任务的宣传力度,增强环保任务的宣传效应。
——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和环保新技术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
措施:
1.持续开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按照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在省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主题宣传板块,每年定期系统宣传我省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所承担的任务和开展的各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加强对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的解读和宣传,普及培育生态文化。通过有奖知识竞赛、演讲、街头宣讲、互动游戏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充分调动公众积极了解、关心和参与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选取厦门等地探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途径,开展污染物入海减排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文化宣传教育等示范工作。并依托环保部开展的宣教活动平台,与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国际有关媒体构建有效的联络和新闻报送机制,每年主动向国家和国际知名媒体报送有关我省重大环保工作进展和重要环保举措的新闻通讯,立足全国视角和全球视野,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宣传舆论支持。
2.做好重点环保任务的宣传工作。紧密围绕我省和省环保厅的中心工作,聚焦百姓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围绕打好大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战役等环保工作任务,每年选择若干个重点主题,组织有关媒体积极深入各地环保工作一线,深度挖掘典型素材,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系统进行宣传,并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环保政策任务问答板块,解答百姓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和工作。探索将重点环保任务的宣传内容渗透进旅游业、休闲娱乐业、会展和节庆产业,有机融入到公民的普法和道德教育活动中,促进宣传形式的文艺化、通俗化,大幅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3.打造重要事件节点的社会宣传品牌。以环保重大工程、重要活动和“六·五”环境日等重要事件、纪念日、节点为契机,加强横向联系,加强与各级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动与合作,在社区、学校、商圈等重点场所,策划开展具有福建环保特色、内容丰富、新鲜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全民环保知识竞赛、生态骑行、环保露营等宣教活动,打造“清新福建”品牌,倡导低碳、绿色、环保行为方式,形成宣传冲击力和广泛的宣传覆盖面。
4.深入开展环保普法系列活动。围绕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的环保法规,针对不同人群,通过法律讲座,曝光环境违法和犯罪案例等方式,运用图片展示、资料发放、张贴宣传画报、墙体公益广告、LED屏公益广告、投放视频、发送短信等手段,全方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重点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健全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人员环保法规学习考试制度。
(二)针对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健全环境舆情监控机制
任务:
——加强环境舆论正面引导,完善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的舆情处置机制。
——规范负面环境舆情处理工作流程,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福建省环保形象。
——提高环境舆情的监控、研判、引导和处置工作能力,优化舆情管理和环保“邻避效应”的舆论应对机制。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设全省环境舆情整体联动机制。
措施:
1.加强环境舆情收集、预警、回应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应建立、完善和优化舆情管理机制,成立环境舆情应对小组,通过委托第三方等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负面环境舆情处理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有效发声。各地环保部门应定期与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主流媒体的跑口记者保持联络、沟通与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时采集报纸、广播、电视、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环境热点信息,准确掌握、分析各种信息和网络动向,落实环境舆情报送工作制度,及时编制环境舆情速递、周报及专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健全环保“邻避效应”的舆论应对机制。将舆情管理关口前置,坚持项目舆评与环评同时开展的原则。针对我省石化、冶金、核电产业和垃圾处理等易引发群众聚集事件和负面信息的项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责任人,针对不同人不同地区,制定从项目论证到项目运营的全过程舆论引导和民意沟通工作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传递不同地区的民众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有关政策解读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涉及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邻避事件信息进行及时管控,防止恶意信息传播。
3.开发和运用环境舆情监控信息系统。建立省、市一体的环境舆情信息监控和分析环境舆情监测服务系统。从硬件方面整体提升我省环境宣教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宣教部门信息采集和后期制作能力。
4.建设公众环境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地区环境意识调查,发布地区环境施政评价排名、企业环境行为等级和公众环境意识状况等信息。
5.探索建立互联网环境信息分析机制。探索从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大气、水自动监测数据中分析当前重点的环境污染问题;从重大敏感性项目立项和行政许可情况,预警环境群体性事件;从百度、谷歌等搜索排名中了解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从公众网上购物和超市购物数据中分析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联偏好,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传播策略和应对措施,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的针对性。
6.完善环境舆情管理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定期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开展环境舆情管理培训,建设多层次网评人才智库。探索建立由网评员、时事评论员和民间意见领袖、特聘咨询专家等组成的多层次网评人才智库,以满足应对不同等级舆情的需要。
7.建立与党政机关协同,与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信息共享的舆情监控机制。在省环保厅建立全省环境舆情处置协调中心,形成环境舆情信息共享平台,评估和分析公众意见、媒体舆情、政府决策对环境公共关系的影响,及时处置负面舆情。
(三)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全媒体宣教工作体系
任务:
——运用新媒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移动端、新闻发布会、环保简报、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十位一体”的全媒体联动宣传平台。
——加强环境宣教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环保宣教的集群效应。
——完善环境宣教平台和基础设施,使之亲民、便民。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措施:
1.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和采访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出台并实施有关环境新闻的内部工作办法。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通过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通报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难点、热点问题主动设置议题,及时组织发布,形成良好的新闻发布和快速反应协调机制。同时,规范新闻采访工作,完善新闻采访制度,明确程序,统一口径,归口管理。
2.确立正确、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主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应积极开设环保专栏,加强环境形势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报道先进典型,积极曝光违法案例。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与主要新闻媒体记者沟通交流,提供新闻素材和典型案例。办好环境专业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体现深度、广度和高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开展新闻业务培训,每年组织环境新闻发言人和记者培训,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环境问题。
3.完善“两网两微一端一系统一报一刊”。即改造升级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完善环保人人网、“福建环境”官方微信、“福建环境”官方微博、手机客户端和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常态化互联网环境宣教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驻福建记者站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做好《海峡环境》编辑出版工作,不断拓展功能,及时准确传递我省环境资讯,加强与公众互动。
4.建立环保微博、微信的有效管理制度。制定《福建省环保厅环保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福建省环保厅环保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微博、微信发布和反馈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应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互动交流平台,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福建环保官方微博群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
5.深入推进生态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市、县(市)生态教育场所建设,加大对公益性生态宣教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实现公益性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力争2017年前,省级和设区市宣教机构全部成立宣教行政和事业的专门机构,20%的县(市、区)配宣教专职人员。2018年前,省级和设区市宣教机构达到环保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全省60%的县(市、区)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到2020年,全省宣教机构均达标准化建设要求。
6.持续开展环保公益短信群发活动。每年定期通过省环保厅短信群发平台,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设区市政府领导,环保系统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环保系统行评代表,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含退休老干部)、环境执法人员、污染排放企业、相关服务相对人等特定人群推送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环保主题公益宣传短信。
7.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逐步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推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等在生态环境信息方面的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大对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的宣传力度,维护公众的环保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以法制化和系统化为抓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教育平台
任务:
——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推进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进程。
——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
——推进环境教育法制化,构建系统化的环境教育平台。
——努力创新环境教育形式,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措施:
1.深化环境基础教育。根据《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在中小学相关课程中加强环境教育内容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对中小学开展环保理念普及教育。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培训,提高环境教育的实效。
2.推动高校环境教育进程。提高高等院校环境课程教学水平,加强高等院校环境类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特点有针对性地培养研究型、应用型人才。加强环境类专业实践环节和教材开发力度。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环境教育课题研究,推动宣教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推进高等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将环境教育作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校开设环境保护选修课,建设或选用环境保护在线开放课程。开展高校生态意识宣传活动,增强大学生生态保护意识,并积极支持大学生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不同人群的环保培训工作。一是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宣传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重要内容,提高“关键少数”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抓好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做好环境法治宣传。每年开展百人以上“企业环境责任”培训,探索建立污染企业责任人的强制环境教育制度,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三是抓好公众的培训,积极探索网络教育培训途径,围绕公众关心的环保热点话题,面向妇女、青少年组织开展科普宣讲培训,以及围绕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面向环保社会组织举办专题研讨班。根据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镇等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组织编写针对性的生态环保系列教材。
4.加大环保职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发挥环保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做好环保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加强对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指导,培养更多更好的环境保护专业人才。
5.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发挥我省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在实践中培育中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探索与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生态公园、环境监测站、生态农场、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图书馆、高校、科研院所、环境友好企业和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环境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与教育宣传辐射作用,深入开展互动性、体验式环境教育。
6.加强环境保护宣教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推动环境教育立法,有效借鉴宁夏、天津环境教育立法工作经验,加强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开展环境保护宣教立法研究,力争出台《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条例》。
(五)立足群众实际需求,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品牌化、体系化
任务: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针对群众实际需求,开发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产品。
——围绕我省特色,持续开展一系列生态文化活动,打造环保公益活动品牌。
措施:
1.加强生态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产业模式,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链。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管理区等的生态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出版业、影视业、动漫业、旅游业等主要业态的绿色化发展,创新生态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2.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文化活动。会同宣传、新闻出版、文化、语言文字等部门以环保为主题,策划开展如环保摄影大赛,环保歌曲征集活动,环保文艺作品创作、征文、书法和绘画比赛,环保创意大赛,环保主题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创办宣传画册,生态文明科学知识宣讲活动,福建“环保明星”评选活动,环保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等环境文化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开展环保知识猜谜、有奖抢答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传授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
3.提高环保宣传品的艺术感染力。围绕环保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重点环境纪念日主题,紧扣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雾霾、核电、化工、垃圾、辐射、水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热点、焦点问题,每年组织编写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策划制作宣传挂图、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动漫和微电影等,不断提升各类环保宣传品的质量,增强艺术性,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4.推广福建环保“随手拍”活动。结合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打造我省环保全民共治随手拍活动品牌,发动公众运用相机、摄像机、手机等工具,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身边环保的鲜活故事,积极推进人人环保。作品征集结束后,网友“随手拍”优秀图片及视频将在网站及全媒体平台集中突出展示,推广宣传等。
(六)充分运用环境宣教手段,广泛推动公众理性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
任务:
——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任务。
——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措施:
1.提升环境信息和数据的通俗性、便民度。在省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省内重要环保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环境信息和数据解读,帮助公众及时获取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重要政策措施、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企业环境风险及相关应急预案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加强环境信息库建设。推进企业发布环境社会责任报告。
2.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根据环保部出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支持各单位、媒体、组织多形式开展环保活动。通过开展福建环保世纪行活动、举办“我为环保做件事”十有活动、开展市民环保圆桌对话、“环保义务宣传员”和“环保志愿者”等征聘活动,建立“福建环保宣教媒体公益联盟”和“福建环保公益大联盟”。建立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招募社会组织、公众代表、志愿者、基层环保协管员,组成环境监督员队伍,参与信访处理、环境执法、案件审议等环节。充分推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控点,让每一名公众都成为环保监督员。
3.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活动有序发展。继续以环保部《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1号文件)为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鼓励开展向环保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环境污染监督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国家环保部等“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等福建项目,培养优秀环保志愿者,搭建志愿服务的平台,努力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增强服务的实效。
4.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加强横向联系与部门联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通过开展环保主题活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保下乡等,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厂矿)、进景区、进商场、进饭店、进医院、进军营,形成全省联动、规模效应,不断拓展环境宣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省环保厅,对全省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推进,构建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
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形势相适应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
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各级环保部门每年定期就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与宣传、文明办、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协商。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及环保社会组织等环保公益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构建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长效机制
1.建立环保系统环境宣教工作整体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环保厅统一领导,各级环保部门齐抓共管,省环保厅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环保系统全员参与的环境宣教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将环境宣教工作列入环保工作全局任务部署,定期专题研究环境宣教工作,形成环保系统齐抓共管环境宣教工作的大格局。
2.建设环境宣教评价机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宣教工作人财物投入,环境公益活动项目库,环保社会组织信息库,环保志愿者分布,环境舆情事件分布,公众环境素养评价及绿色供应链信息等,为提升宣教工作绩效、建立良好的环境公共关系提供基础的参考数据。进而开展环境宣教绩效评估机制研究,将公众环境素养、公众参与能力、环境舆情处置、可持续人才培养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施量化考核。
3.健全环境宣教工作激励考核机制。将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环境宣教工作情况纳入有关考核内容,并在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加入环境宣教工作有关考核内容,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地市环境宣教部门要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有关要求配齐机构、人员编制。探索建立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和激励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激发潜力,狠抓落实,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4.健全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主流媒体、新媒体的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健全与媒体的对接机制,通报环保重点和中心工作的成效和举措。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预案,积极引导媒体,准确应对。
(三)保障条件
1.组织和人员保障。省环保厅成立专门的环境宣教工作行政职能处室,进一步明确省环保宣教中心具体职能,适时招聘若干名非编专业人员,增加领导和专职工作力量。
各级环保部门应完成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宣教机构、队伍建设,从机构编制、设备配置和业务用房等方面强化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宣教体系,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宣教工作的指导。
组建全省宣教专家队伍,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出谋献策,提供智力支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强化宣教队伍的专业素质,提高宣传教育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政策法规保障。在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环境宣教的目标和要求。完善环境宣教的政策法规,推进环境宣教立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
3.经费保障。环境宣教机构经费以定额补助与定项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通过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加大运转经费投入,以“资金带项目,项目带工作”的方式,全面加强宣教投入,对其开展专项活动所需经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给予定向补助,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目前宣教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2016.9—2016.11):推动和指导各地启动《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工作,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攻坚显效阶段(2016.12—2017.12):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全省环境宣教大平台,建立环保舆情监控机制,推动公众参与的环保宣教活动品牌工程,探索建立各项环境宣教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全省环境宣教平台和格局。
3.持续发展阶段(2018.1—2019.1):全省各级环保宣教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增强,全省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建成较为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体系,环境宣教工作更加顺畅,效果更加明显。
4.长效常态和总结评估阶段(2019.2—2020.12):全省环境宣教大平台、大格局作用效果显著,全媒体宣教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完成省、地市级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全省各级环境宣教机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增强,环境宣教工作创新发展,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率显著提升,形成良好的环保社会舆论氛围,“人人环保”局面初步形成。
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附表
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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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任务 |
措施 |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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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环保重点任务,增强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效应 |
(1)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2)加大对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其他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环保任务的宣传效应。 (3)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和环保新技术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 |
(1)持续开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 (2)做好重点环保任务的宣传工作。 (3)打造重要事件节点的社会宣传品牌。 (4)深入开展环保普法系列活动。 |
2016.9—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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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健全环境舆情监控机制 |
(1)加强环境舆论正面引导,完善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的舆情处置机制。 (2)规范负面环境舆情处理工作流程,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福建省环保形象。 (3)提高环境舆情的监控、研判、引导和处置工作能力,优化舆情管理和环保“邻避效应”的舆论应对机制。 (4)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设全省环境舆情整体联动机制。 |
(1)加强环境舆情收集、预警、回应工作。 (2)建立健全环保“邻避效应”的舆论应对机制。 (3)开发和运用环境舆情监控信息系统。 (4)建设公众环境意识评价指标体系。 (5)探索建立互联网环境信息分析机制。 (6)完善环境舆情管理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 (7)建立与党政机关协同,与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信息共享的舆情监控机制。 |
2016.9—20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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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全媒体宣教工作体系 |
(1)运用新媒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移动端、新闻发布会、环保简报、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十位一体”的全媒体联动宣传平台。 (2)加强环境宣教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环保宣教的集群效应。 (3)完善环境宣教平台和基础设施,使之亲民、便民。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
(1)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和采访工作机制。 (2)确立正确、积极的环境舆论导向。 (3)完善“两网两微一端一系统一报一刊”。 (4)建立环保微博、微信的有效管理制度。 (5)深入推进生态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持续开展环保公益短信群发活动。 (7)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
2016.9—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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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化和系统化为抓手,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教育平台 |
(1)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推进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进程。 (2)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 (3)推进环境教育法制化,构建系统化的环境教育平台。 (4)努力创新环境教育形式,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1)深化环境基础教育。 (2)推动高校环境教育进程。 (3)深入开展不同人群的环保培训工作。 (4)加大环保职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5)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6)加强环境保护宣教立法工作。 |
2016.9—2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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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群众实际需求,推动生态文化建设品牌化、体系化 |
(1)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2)针对群众实际需求,开发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产品。 (3)围绕我省特色,持续开展一系列生态文化活动,打造环保公益活动品牌。 |
(1)加强生态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文化活动。 (3)提高环保宣传品的艺术感染力。 (4)推广福建环保“随手拍”活动。 |
2016.9—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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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环境宣教手段,广泛推动公众理性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 |
(1)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2)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任务。 (3)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作用,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
(1)提升环境信息和数据的通俗性、便民度。 (2)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环保机制。 (3)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活动有序发展。 (4)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 |
2016.9—2020.1 |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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