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环保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指南》的排查内容和要点,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有力抓手。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指南》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该指南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风险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指南》的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三、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大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档案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确保《指南》的贯彻实施。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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