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铭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为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管理,3月4日,我厅组织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突出环境问题:
1.危险废物包装物贮存场所未建围堰;
2.危险废物经营记录不够完善。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暂扣或者吊销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确保环境安全,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新转入和接收危险废物,我厅委托龙岩市环保局、新罗区环保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整改完成后,你单位应报请龙岩市环保局组织进行现场核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厅备查。
联系人:何 伟(省环保厅土壤处), 电话:0591-88367050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固化中心,龙岩市环保局,新罗区环保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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