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7-00055
  • 文号: 闽环保宣〔201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5-1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17-05-19 13:07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我省环境日宣传工作,全省联动,形成声势,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坚定全社会保护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为推动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2017〕4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宣传主题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形象生动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环境保护部确定2017年环境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环境日期间,省环保厅将紧扣主题策划开展环境日宣传月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各地在举办环境日宣传活动时,要围绕和突出这一宣传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弘扬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各地不单独另设环境日主题。

二、突出宣传重点

各地要着重突出理念宣传,深入阐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突出法制宣传,引导全社会切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树立环境权利与责任并重意识;突出环境形势与政策宣传,针对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等工作进展与成效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突出科普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着力提升全社会环境科学素养,增强鉴别和抵制谣言的能力。

三、统筹宣传资源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文明办、教育以及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团结环保社会组织及社会知名人士,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环境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协调宣传资源,加强部门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环境日期间,各地要注重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动员公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环保事务,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各地环境监测机构、“12369”举报平台、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以及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在校学生开放,丰富开放方式,做好服务保障,开展对话交流。

四、提升宣传效果

各地要改善宣传工作方式,要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贯穿、融入、结合上做文章,形成上下联动、规模效应。从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行为入手,策划和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让环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挖掘新媒体平台潜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努力推出一批倡导生态文明、体现绿色发展,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公众喜闻乐见的环境文化产品,增强环境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五、及时总结提高

各地要把环境日作为展示环保宣传工作成果、检验环保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窗口,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环境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带动环保宣传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环保部将开展2017年环境日传播创新奖评选活动,将评出最佳宣传活动、最佳宣传品、最佳新媒体产品、最佳新闻策划等奖项。请各地及时做好总结,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环境日宣传工作总结及拟参评的奖项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宣教中心(各地根据实际,选择符合要求的类型上报,每种类型限报1个)。届时,省厅将汇总、上报环保部我省环境日宣传工作总结,并遴选、上报环保部我省拟参评的奖项材料。

联 系 人:省环保宣教中心综合科  林璟

联系电话:0591-83571293  83571295(传真)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政编码:350003

E-mail:fjhbxj@163.com

 

附件:2017年“六·五”环境日传播创新奖推荐表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六·五”环境日传播创新奖推荐表

    称

 

拟参评类型

 

组织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推荐理由

(不少于150字)

 

省(区、市)环保厅(局)意见(盖章)

 

注:参评类型为最佳宣传活动、最佳宣传品、最佳新媒体产品、最佳新闻策划等,请将推荐作品和相关材料刻录成光盘,并附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实际,选择符合要求的类型上报,每种类型限报1个。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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