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8-00023
  • 文号: 闽环保宣〔201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8-03-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3-19 15:38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17号)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8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8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实现我省经济发展“高素质”和生态环境“高颜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中国环境宣传教育

 

 

2018年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根据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紧密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我省环境宣教工作水平和实效,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环保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积极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凝心聚力、勇于担当,为环保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二)大力宣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就,宣传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变革、新气象,讲好中国环保故事。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时报道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深入宣传环保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树清风正气,促精神文明。

二、唱响环境新闻主旋律

(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1.继续推进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向社会公众权威、准确通报环保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新闻发布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并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围绕环保中心和重点任务定期常态化开展对外新闻发布,省环保厅将继续保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的频率,市级环保部门视情召开,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全系统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环保主业,做好环保重点工作宣传

1.紧密围绕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环保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大政方针,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不断发出环保好声音;着重宣传环保系统如何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环保实际工作相结合,如何以十九大精神引领环保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全方位宣传优美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有更多获得感;做好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2.配合开展环保部组织实施的“建设美丽中国”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组织记者深入我省基层一线,展示我省环保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迎难向上的工作作风;大力宣传我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增强公众对环境治理的信心;立足我省实际,讲好福建环保故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环保、参与环保,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

1.做好日常记者采访服务保障工作。在“用”好媒体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向各级主流媒体“喂料”,为各级各类媒体搞好选题策划提供“源头活水”,对记者关注的有关话题,积极组织回应。

2.加强典型示范,做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宣传。紧扣全省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新经验、新成效,组织媒体对经验、做法进行凝练提升,采写一系列有深度、有广度的报道文章,为我省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摇旗呐喊。

3.进一步做好深度报道和伴随式采访。组织媒体深入一线进行伴随式采访报道,深入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环境违法案例;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的成效,深度挖掘体现环保人扎根环保一线当好“清新福建”神圣守护者的感人事迹等,为环保工作注入更加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环保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舆情管控机制

1.加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继续与舆情专业机构合作,做好环境舆情管控工作。主动把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及时全面发布权威消息,主动发出环保的正面声音,掌握新闻话语权。

2.建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口径库。省厅将于6月底前基本建立口径库,九市一区环保部门应于9月底前基本建立相应口径库,做到环境新闻发布及时、口径一致。

三、深入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

(一)加强新媒体管理

1.充分发挥环保自媒体宣传渠道作用强化全省环保新媒体宣传矩阵的管理,根据《全国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以“福建环境”双微为核心、九市一区环保部门双微为主要成员的新媒体矩阵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开通双微。同时省厅将适时开展市、县两级政务“双微”影响力排名工作。

2.强化“互联网+”在环境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打造多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届时与“环保部发布”双微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宣传声势。积极争取网信部门对新媒体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主动加强与中央驻地方媒体、本地主要媒体、重点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互补的环境宣教大格局。

(二)丰富新媒体产品。针对我省环境新闻宣传重点任务,根据全国和全省环保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发挥新媒体优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手段,设计制作以微电影、微视频、微动画、H5、图说及宣传片等宣传形式的高质量新媒体产品。同时开展环境议题网络传播典型案例研究及推广。根据《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省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生产1件新媒体产品,九市一区级环保部门每半年至少生产1件新媒体产品,“环保部发布”双微将开展“全国环保新媒体产品联展”活动,适时转发各地优秀新媒体产品。

(三)建立网评员队伍。根据《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省级环保部门要稳定联系至少10名网评员,九市一区级环保部门稳定联系至少2名网评员。各地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对本级环保新媒体平台和“环保部发布”双微、“福建环境”双微涉及本地环保领域的网民留言。

四、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

(一)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宣〔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按照序时进度,紧密围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环境监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向公众开放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环境教育基地,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开放平台。

(二)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各地要高度重视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工作,积极引导其有序发展和参与环境保护,激发其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通过座谈交流、环保培训、购买服务等方式增进与环保社会组织的互信合作,促进其对环保工作的支持理解,形成环保工作的合力。2018年,省环保厅将重点培育至少3家基础较好、富有影响力的环保社会组织,其中包括1家高校环保社团,各地做好相关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的推荐工作。

(三)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

1.配合环保部组织开展“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各地要挖掘推荐我省合适人选,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积极推广环保部发布的《公众环保行为准则》。全省环保系统应围绕准则内容,大力开展宣贯活动,着力引导公众履行自身环保责任,推动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  

3.策划开展相关环保主题活动。各地要以落实水、气、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涉及宣教任务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环境科普、普法宣传、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五、提升社会宣传活动质量

(一)做好“6·5”环境日宣传。各地要围绕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日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充实内容、丰富形式,与省厅上下联动,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全省一盘棋,形成强大的宣传冲击力。

(二)策划开展品牌环保主题活动

各地要不断创新思路,策划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环保主题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走入党政机关、走进学校、走进基层一线。

1.省厅拟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福建省首届“新时代最美环保人”评选活动。各地按要求积极组织本级评选活动并推荐合适人选,通过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品牌。

2.配合环保部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实践活动。面向我省机关、家庭、企业、学校、社区等不同领域和群体,有针对性开展实践活动,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我省环保公众参与。

(三)策划制作高质量的环保宣传产品。各地要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及焦点热点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策划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动漫、微电影、图书等宣传品并进行传播和推广,探索开发适用更大受众面的线上环境教育课程。市级环保部门每年要制作不少于3件宣传品,并在当地主流媒体、人群密集地播放张贴,在新媒体进行推送。

(四)加强环境宣教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研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宣传工作国际视野,提升环保宣教工作专业水准。

六、加强资源整合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环境宣教资源整合

1.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各地要把系统内外力量调动起来,横向联合,挖掘、盘活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与宣传、文明办、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动落实好《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度任务,形成环保系统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的环境宣教工作的大格局。

2.构建“十位一体”联动宣传平台。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移动端、新闻发布会、环保简报、环境质量发布系统等“十位一体”联动宣传平台,办好环境专业媒体,着力打造《中国环境报》驻福建记者站宣传平台。各地要努力扩大《中国环境报》影响力,充分发挥环保主流媒体的力量和舆论主阵地的作用,形成合力。

(二)开展宣教工作督导。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环保宣教工作调研督导活动,对九市一区环保部门的年度宣教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宣教工作的属地责任,加强对县(市、区)环保宣教工作的检查督导。

 (三)加强宣教队伍建设。省厅将加大对市、县环保部门宣教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举办市级环保新闻发言人和全省环境通联人员培训班等,逐步提高全省宣教队伍业务能力。对各地环境宣教工作好的做法、经验予以推广,树立宣教工作领域典型,鼓励全系统积极创新手段,不断提高宣教工作水平和实效。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知行合一、学做结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教育提醒,紧盯重点工作、重要岗位、环节和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打造风清气正的环保宣教队伍。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提高对新形势下变相、隐形“四风”问题的警惕性,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掌握环境宣教工作的规律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在贯穿融入结合上做文章,提高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环境宣教工作的传播力和感染力。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