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10
- 文号: 闽环保人〔202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1-09
省直有关单位:
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李可、林政怡2位同志具备环保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陈子杰等26位同志具备环保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具备环保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具备环保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人)
(1)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可
(2)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林政怡
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6人)
(1)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陈子杰、吴若平、郑如凤、周琪、王智志、余子贤、连泽慧、刘宁鹏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王艺娟
(2)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郑倩
(3)福建省地质局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欧阳婷婷
(4)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王奕晨
(5)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峰、高圣杰、许裕山、
周颖、张清怡、李一帆、曾曦、王怡然、张标强、曾魏真、蒋郭栋
中碳(福建)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张雅鑫
(6)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田原
(7)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陈金恺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