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7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厅现对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部署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联系方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电话:0591-87866778。

  一、概述

  (一)健全领导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我厅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于今年8月份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厅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厅监察室为信息公开监督机构、省环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领域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省环保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办事公开专题会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等,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部署,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讲评工作成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省环保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我厅法规处领导还专门就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涉诉涉法问题进行了讲解,提高全省环保系统依法处理信息公开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我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并认真落实本厅制定的《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福建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福建省环保厅机关内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福建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法可依、规范有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部署情况

  (一)提出落实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推进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马承佳厅长和廖屹副厅长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印发至省厅及各设区市环保局执行。一是强调领导重视,要求主要领导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二是落实重点任务。我厅将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当前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三是严格审核程序。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程序,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内容和程序等,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给予处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我厅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环评、科技监测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我厅工作的透明度。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发布106条,其中管理动态类29条,包括印发的各类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评分情况通报等内容;环评审批类60条,包括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拟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内容;竣工验收类17条,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公告和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等内容。

  2.科技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科技监测信息发布111条,包括环保标准、环境科技、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环保产业五大类,公开了2012年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废水闭路循环企业名单、重点整治小流域水质监测工作、省控国控污染源监督监测不达标企业名单及各我省主要水系水质周报和九地市的空气日报等内容

  3.污染防治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了45条污染防治类信息,包括管理动态、固废危废管理、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创模城考五大类信息,其中上市环保核查中公布了三详新材料、展辰涂料集团、火炬电子科技、鹭燕(福建)药业等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材料。

  4.环境应急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了21条环境应急信息,发布了《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夏季极端气候条件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重点监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内容。

  (三)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在队伍建设方面,我厅除了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外,还要求各处(室)指定一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在我厅门户网站模块内容的保障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等工作,厅办由专人将各处(室)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经保密人员审核后,报厅领导审定后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我厅在发文管理系统内设置“是否公开”及“不公开理由”的栏目,在处室拟稿时初定、办公室核稿时审核、厅领导审签时审定,审定结果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公文送审签发单”上显示并存档。厅办公室专人负责将已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予以公开,使主动公开信息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将纸质文件同步送交省图书馆和档案馆公开。本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文件85件,内容涉及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科技监测、生态保护和环境监察等方面。另外,我厅在门户网站“环保监管”、“公开公示”、“环境季报”、“空气日报”、“水质周报”等各栏目中,公开了非正式公文类信息1800多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的受理。我厅制定《福建省环保厅机关内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 》,通过网站、传真等公众参与平台,严格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08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信息40项,申请的内容涉及环评审批、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环境污染、行政许可等方面,所有申请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2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1,非政府信息3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8件,不予公开1件。不予公开中1件因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三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门户网站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2012年我厅安排专项资金,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我厅门户网站进行整改,按照省政府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环保中心工作,以突出政务公开、公众互动、服务社会的原则,重新梳理业务、设置和新增栏目,将当前网站栏目分为机构设置、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环境监管、便民实事、专题专栏等上传环保信息。为提高网站人性化服务度,网站实现了场景导航服务,细分了个人、企业对象提供服务。场景导航除了为网上申报提供快速通道,还为个人对象提供了如何投诉环境污染、查询环境质量状况、查询环保车型等便民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以来我厅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情况:申请人黄奕盛同志向我厅提出申请公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下角所在区域进行拆迁和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及申报材料”,由于申请项目名称不明确我厅无法给予答复,且通过预留联系电话及邮件无法联系到申请人,故我厅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挂号信方式寄送至申请人预留地址),并由申请人住宅地物业签收。由于物业未及时将信件交送至申请人,故申请人误以为我厅未对其申请进行答复,并以此为由向环保部诉我厅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我厅向环保部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做到答复有理有据,事实清清楚楚,环保部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虽然我厅2012年度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要求各处(室)指定一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在我厅门户网站模块内容的保障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等工作,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强大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为进一步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我厅在门户网站“环保监管”、“公开公示”等各栏目中,以公示公告的形式公开了大量的审批信息,但因不是正式编号的公文所以均未统计到主动公开信息中,此类信息共1800多条。

  (二)关于附表中历年累计数据中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时限为2008年-2012年,其余数据统计时限为2003年-2012年。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85

  62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85

  6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14

  4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4

  5

  2.网上申请数

  条

  6

  21

  3.信函申请数

  条

  4

  1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4

  4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4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2

  1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8

  2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1

  1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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