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08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厅现对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部署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联系方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电话:0591-87866778。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今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等适时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厅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厅监察室为信息公开监督机构、省环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领域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领导重视,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等大会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并亲自靠前指挥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加强与环保部政府信息公开办、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汇报、联系和沟通。四是认真开展业务培训。聘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来我厅开展专题讲座,对全厅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制度完善,有章可循

  我厅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并认真落实本厅制定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机关内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做到信息公开有法可依、规范有序。

  (三)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认真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21件,公开非正式文件类信息2500多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做到服务热情、安排周密,件件有落实有回复。部署开展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致力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部署落实情况

  (一)认识到位,部署落实及时

  我厅充分认识到环境信息公开是应对社会各界对环境信息高度关注和迫切需求的重要举措,环境信息只有充分公开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才能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和组织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进,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办〔2013〕37号)和《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环保办〔2013〕62号),部署落实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全省各地、我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认真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二)大力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继福州、厦门市之后,泉州市于今年10月开始实时发布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和AQI值。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立“空气日报”、“水质周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和“全省环境质量季通报”等四个查询栏目,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我省环境质量状况。各设区市环保局已定期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信息周报,公开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发布年度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三)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信息。筹划落实环保部新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将建设项目审查进程同时公布在省级审批系统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布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网站上,扎实推进环评审批各环节透明度,实现全过程公开。

  (四)稳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

  认真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要求,开展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工作任务进行的明确分工,确定责任单位,规定办结时限,按照“栏目科学、界面美观、方便查询”的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立“污染源信息公开”专栏,已公开第一批目录省级全部内容。辖区各设区市(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保局也均已设立公开专栏,县(市、区)的公开工作正在落实完善之中。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工作也在督促落实之中。

  (五)积极推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公开省政府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各项减排政策、颁布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年度环境统计年报信息、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减排核查核算结果等信息。公开列入国家下达我省减排目标责任书的2013年重点减排项目信息。

  (六)继续加大相关领域环境信息公开

  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同时,加大主动公开的分量,不断加大行政审批、许可、创建、财政预算审计、科技管理、排污收费、法规标准等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

  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21件(历年累计748件),主动公开非正式公文类信息累计2500多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

  内容涉及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环评审批、污染防治、科技监测、生态保护和环境监察等各个方面。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120条,其中管理动态类44条,包括印发的各类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评分情况通报等内容;环评审批类25条,包括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拟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内容;竣工验收类16条,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公告和受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公示等内容。发布科技监测信息117条,包括环保标准、环境科技、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环保产业五大类,公开了2013年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废水闭路循环企业名单、重点整治小流域水质监测工作、省控国控污染源监督监测不达标企业名单及各我省主要水系水质周报和九地市的空气日报等内容。发布57条污染防治类信息,包括管理动态、固废危废管理、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创模城考五大类信息。发布18条环境应急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我厅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门户网站,其次是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环境宣教活动、环境新闻报道以及厅机关办公大楼一层告示大屏幕等辅助形式。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本年度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历年累计7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10件,信函申请21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察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厅认真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做到热情服务,周密安排,每件必复。全年受理33件已经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7件,其他类型1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厅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历年累计也无此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还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各地、各处室(单位)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县(市、区)工作相对还比较滞后,同时还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厅今后将进一步认真按照公开条例的要求,更好地推进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非正式公文类信息是指我厅在门户网站“环保监管”、“公开公示”、“环境季报”、“空气日报”、“水质周报”等栏目中,以公示公告等各种形式公开的大量信息,不是正式编号的公文。

  附件:历年统计数据(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时限为2008年-2013年,其余数据统计时限为2003年-2013年)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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