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对我省生态环境厅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布。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联系方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电话(0591)88367131、88362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府、企业、公众的沟通交流,不断促进多方良性互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格局,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厅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法明确省生态环境厅权责事项285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102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5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19项。
二是落实信息主动公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热点,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我厅发布信息4821条,更新概况类信息265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015条、信息公开目录152条。2021年全年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149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49条(公文类),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0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4条。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我厅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明确厅主要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分管厅领导具体抓推进落实,厅办公室及档案馆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格式,确保所有办件都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2021年,我厅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08份,申请办结106份,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以建设项目的批复和监测信息为主,均按时办结,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
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对涉及涉疫污水垃圾处理等问题,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科普,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先后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行动、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海上福建”建设工作方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危险废物防治规划等10篇政策文件用文字、图文等方式进行了政策政策解读。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具体目录,增强操作性、时效性。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发布。持续扩大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2021年,我厅围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攻坚战、绿盈乡村、环境执法成效、“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等内容共组织召开和参与12场新闻发布会12场,邀请中央、省级媒体300多家次。一年来,央视宣传报道1篇,人民日报刊发6篇,、央视宣传报道1篇,福建日报头版刊发14篇,、中国环境报刊发52篇。
二是强化网上互动交流。依托我厅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完善拓展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2021年,共处理门户网站咨询信件734件,通过12345平台回复网上诉求信件37条。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按照主题进行分类汇总和结构化处理,编制形成知识库,实行动态更新,以精准推送优化政务服务。
三是加强新媒体矩阵宣传。以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生态环境”双微为重点、九市一区生态环境部门双微为主要成员,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双微矩阵,与“生态环境部”双微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宣传声势,督促各地每日转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重点稿件任务,做到100%转发;加强合作宣传推广,充分借助客户群体庞大,自身流量大的抖音、今日头条等第三方新媒体平台,开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合作宣传推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0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30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4 |
2 |
12 |
19 |
1 |
10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1 |
0 |
0 |
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0 |
0 |
4 |
16 |
1 |
5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1 |
1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4 |
2 |
7 |
1 |
0 |
4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1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1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4 |
4 |
2 |
13 |
19 |
1 |
1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内部处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不提升够强、,政务公开人员力量较弱培训、力量配比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策解读针对性、方式多样性、公开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有待提强高等不足和短板。三是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落实不够。
下一步2022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优化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各信息公开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注重日常的审核把关,提供信息公开的质效;我厅需加强人员培训,严格工作考核考评,纳入厅内绩效考评,注重日常的审核把关。二三是确保主动公开工作提升质量。三是更加注重开门问策、问计于民,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等工作,提升政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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