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内容 |
《关于德化县盖德镇凤山村石牌角落无证养猪场的投诉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在此郑重投诉位于德化县盖德镇凤山村石牌角落的一处无证养猪场,该养猪场的存在给周边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和居民生活。
首先,该养猪场位于晋江水源头这一关键位置。晋江水作为重要的水源地,其生态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而这个无证养猪场的存在,无疑对晋江水的水源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其排泄物直接排入水的源头小溪,照片为证,这不仅污染了水源,还可能导致下游地区的生态灾难。
其次,该养猪场以政府扶持油茶农场的配备设施为掩护,进行无证经营。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对国家政策和公共资源的不当利用。政府扶持油茶农场本是为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却被这个养猪场钻了空子,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再者,令人担忧的是,该无证养猪场的经营者是村的干部,且与地方官员有亲戚关系。正因为如此,民众投诉无门,无人能撼动该无证猪场。这种特权庇护的现象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让广大群众对政府的治理能力产生了质疑。
这个无证养猪场的存在,已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民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
首先,应依法对该无证养猪场进行关闭,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治理。其次,对可能存在的特权庇护行为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政府的公信力。最后,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不能让个别违法违规的行为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迅速行动起来,还我们一个干净、美丽、生态和谐的凤山村石牌角落,让晋江水源头重新恢复往日的清澈与纯净。
投诉人:[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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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4-12-27 |
回复时间 |
2025-01-02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通过厅长信箱反映的“德化县盖德镇凤山村石牌角落一处无证养猪场污染一级保护水源”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 你反映的德化县盖德镇凤山村石牌角落一处无证养猪场实为徐春联养殖场,存栏量约120头,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畜禽养殖场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农[2016]41号)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为猪存栏250头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小区为猪存栏2500头以上”,该养猪场不属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为散养户,粪污通过茶油农场消纳和利用,属于农业综合循环利用。 经查,该养猪场与位于浔中镇的相安水库(德化县第二水厂水源)直线距离约9.8公里,且不属于同一支流,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建议你向农业农村部门或便民服务热线电话“12345”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