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线、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主要任务涉及4个方面18项重点内容:
(一)加强源头防控,优化绿色发展整体格局
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
2.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
3.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4.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动全民绿色消费,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1.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示范。
2.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协同增效。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推动电动船舶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3.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
4.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5.推进林业领域协同增效。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拓展城市生态空间。
(三)优化环境治理,提升要素协同控制水平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
2.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和碳排放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
3.推进海洋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开展海洋碳汇研究,探索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滨海湿地等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加快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
4.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
5.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
(四)开展模式创新,共建共享清洁美丽福建
1.创新引领美丽福建建设。深化生态省建设,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城市、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等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
2.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开展协同增效试点,在城市建设、生活生产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3.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4.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通过政策激励、提升标准、鼓励先进等手段,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率先达峰。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